发布时间:2023-05-04
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电梯数量仍将快速增加,如何保障电梯的安全?
4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两项部门规章进行解读。新规将于今年5月5日施行。
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提问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局长崔钢表示,要通过规章的实施,对每台电梯都依法落实使用单位,并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让百姓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两个规定”监督主体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两个规定”主要是通过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关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要求,分别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关系作了进一步梳理明确。
二是细化了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立基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三是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和管理要求,明确职责清单、奖惩机制、一票否决、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四是明确违法情形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人员分别规定了处罚条款,强化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及震慑作用。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负责解决电梯故障等问题
电梯作为现代建筑必备的交通工具,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楼内交通工具。“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身边电梯是否安全、便捷、舒适,是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
但在住宅电梯领域,电梯使用涉及楼宇建设单位、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产权单位(或共有产权)、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因此如何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以及责任主体?
崔钢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在《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这部规章中明确“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同时在第85条,专门列举了各种情况下使用单位的确定方法,让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依据新发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于居民小区,一般情况下,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就是电梯的使用单位,电梯发生故障或者问题,使用单位应该负责解决。没有物业公司的,全体业主或业委会须委托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当然,对于仍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或者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使用单位责任。
崔钢强调,通过规章的实施,对每台电梯都依法落实使用单位,并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让百姓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围绕特种设备安全在全国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切实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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