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3
2013年11月22日,《中国民族报》刊登了记者对集团董事长肖厚忠的专访。本次专访以“保护特色民居,传承民族文化”为主题,肖厚忠董事长作为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秘书长围绕着这一主题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全文转载如下:
保护特色民居 传承民族文化——访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秘书长肖厚忠
本报记者 李翠
国家民委制定出台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对保护民族建筑文化进行了专门规划,强调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中,要重点推进民居保护与建设。这为民族建筑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2012年以来,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以下简称“民族建筑研究会”)在国家民委经济司的委托下,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工作。本报记者围绕这一工作,对该研究会秘书长肖厚忠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怎样看待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意义?
肖厚忠:我国少数民族的农村人口主要聚居在边远欠发达地区的村寨,这些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现象和少数民族文化现象相互作用、长期发展的产物。
特色民居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也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然而,民族村寨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传统经济转型困难,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民族文化传承遭受巨大冲击,民族村寨的特色急剧消失,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刻不容缓。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体现了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关心和爱护,是国家民族政策在最基层的彰显;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将传统的民族文化特色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而转化为经济优势;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让传统的民族文化得到极好的传承和弘扬。
记者:请您谈谈研究会在制订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中的主要做法。
肖厚忠:在国家民委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受国家民委委托,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以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打造了四川理县卡子村、汶川县克充村,黑龙江拉林镇南老营村,云南大理双廊镇双廊村,湖北鹤峰县中营乡三家台村等5个试点村寨规划。
我们提倡科学规划,专家智库指导、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会的专家亲临各试点村,注重从实际出发,发挥民族文化、区位与资源优势,使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首先置于规划的指导下来开展。
在指导当地编制规划时,研究会做到“六个结合”,即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相结合,与以往民居改造设计原则相结合。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到突出民族文化元素、利于产业发展、贴近村民需求、提升生活质量、美观舒适实用。
记者:民族建筑研究会在民族建筑的保护与发展中还做了哪些工作?
肖厚忠: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成立18年来,承担着全国性的民族建筑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针对我国传统民族建筑的理论与实践做了大量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始终以保护民族文化为核心,注重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18年来,民族建筑研究会共召开了16次学术年会,召开了几十次专业学术会议和国际交流会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研究会已发展了7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协助各级政府,做了大量民族建筑理论研究和规划指导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民族传统建筑的科学管理,我们正在理论与实践中探索和创新。具体而言,即将全国古典建筑按宫、殿、庙、宇、楼、台、亭、榭、宅、城、镇、村、路、桥等项,编辑成学术书籍,提供给政府部门、文化单位、经济实体、社会成员查询使用,并作为国际交流的重要文献。
同时,我们积极联合广电传媒,在全社会开展有关宫殿、名楼、民居等优秀建筑的认定工作,在全社会普及中华传统建筑、古典建筑、民族建筑等相关文化知识,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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